Posted by ad1896 on June 2, 2010
各学院(所、中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0]第20号)的精神,学校现在开始启动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 申报、审核工作。此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积极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加快发展我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有利 契机。为做好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原则 以适应需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为基本原则。 二、 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方式 审核工作将采用现场答辩、实地考察、会议评审等方式。 三、 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金融、国际商务、统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翻译、体育、艺术、心理咨 询、警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工程、林业、农业推广、风景园林、兽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护理、工商 管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信息管理等35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四、 申请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要求 1、已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 2、学位授权点须符合有关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基本条件(详见附件一)。 3、申请单位应在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保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 工作安排 各学院(所、中心)将申请材料(包括:(1)《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附件二);(2)实习基地单位出具的合作证明,注明合作关系建立时间、合 作期限、合作内容等。)于6月7日前报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逸夫馆4204A,联系电话:87601284;联系人:邹洋)。同时将申报表电子 文档发送至zyxw@swjtu.edu.cn。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一、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附件二、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
Posted by ad1896 on July 10, 2008
根据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因其他院校没有所报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参照在蓉高校高师专业情况,经与人事处协商,我校教师报考本校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办理现场报名手续时,需提供经人事处师资科审核、同意的《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方可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附:西南交通大学2008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报考外校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 院校名称 1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四川大学 2 070104 应用数学 电子科技大学 3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 4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 5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四川大学 6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电子科技大学 7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电子科技大学 8 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四川大学 9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四川大学 10 120202 企业管理 西南财经大学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Posted by ad1896 on July 2, 2008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除因其他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招生 名额 政治 GCT 专业基础课 001 土木工程学院 081402 结构工程 政 治 理 论 全国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材料力学 5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材料力学 5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工程测量学 5 081803 地质工程 工程地质学基础 5 002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基础及测试技术 5 080204 车辆工程 5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路分析 5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Posted by ad1896 on July 2, 2008
公共管理硕士(MPA)主要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高层次人才,直接面向公共管理实践。2008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指标为50名。 一、核心课程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外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学、定量分析方法、电子政务以及方向必修课程。 二、研究方向 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区域经济规划与城乡统筹、弱势群体与社会保障、铁路与交通四大专业版块及定向MPA(如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交通、国防、财税、电子政务、发展规划、信息化等)。 三、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报名方法(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再到现场照相,现场不接受未进行网报的考生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于6月3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公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08年7月18日至21日,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四川省网上报名网址:http://cxw.sc.edu.cn,网报时间2008年7月 8日8:00—14日18:00,请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考生网报成功后,请于7月18日至2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西南交通大学现场报名点(地点:行政楼2楼第三会议室)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再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照相,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不得更改,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外省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阶段考试的报名、现场照相、考试过程均可在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则务必登陆当地指定网站(例如:位处北京但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登录北京市指定网站报名,且在北京市指定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和现场照相)。报考者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有关考区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现场报名期限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五、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联考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3门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时间为综合知识:10月25日8:30-11:30;外国语:10月25日14:30-17:00;公共管理基础:10月26日8:30-11:30。 考试的具体地点请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08年10月13日至17日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510#)领取准考证。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在12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二)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版)。 六、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原件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七、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即分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MPA专业学位证书。 八、联系及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电话(传真):028-87601284 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swjt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信息楼0404A室) 电话:028-87600173,87601549;传真:028-87601790 网址: http://gg.swjtu.edu.cn/ Emai: mpa-swjtu@hotmail.com